上海市昨天公布《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今年上海市中招具体操作。《意见》称,有意向“中高职贯通”招生的考生今年必须先过“面试关”,面试合格后,考生方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
201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录取志愿”和“统一录取志愿”两部分。对应的,招生录取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录取”,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以及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第二批次为“统一录取”,即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分为5类:“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录取;“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1—15志愿录取(普通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录取(普通高中、中职校)。
从去年开始,上海市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对口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意味着考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可直接进入相关高职院校继续学习,获得高职文凭毕业。中高职贯通的招生志愿单列,今年“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扩大至约1000人,在招生方式上也有所变化,增加了面试环节,面试合格后,考生方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
据了解,去年是中高职贯通模式实行的第一年,招生情况异常火爆。去年480个计划名额吸引报名人数7000多人,考生的平均录取分数基本都在普通高中控分线之上,甚至有考生考分高达570多分,直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录取分。首批招生的4所学校平均录取比达到15:1。为此,今年“中高职贯通”招生要求先面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表示,符合上海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本市常住户籍考生,均可结合自身条件及招生学校的要求自行到学校参加面试。“中高职贯通”招生的面试工作应当在学业考试前进行,招生学校须事先公示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面试安排等内容。
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考生“中高职贯通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考生一旦被“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后面批次志愿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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