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辽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得到就读高中的困难认定

2012/8/15 10:42:00 中国114招生网广东站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信用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和担保,需要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特别是必须得到就读高中的困难认定。申请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最终经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即可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了加强贷后管理,特别规定申请人应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114招生网 –广东招生考试信息网,广东高考政策,广东高校推荐,广东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