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已经公布,关于体检规定如下: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体检,由我校各校区门诊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山大学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公告,按时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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