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考试时间:2017年2月16-18日 书法考试时间:2017年2月17日
一、校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广东计划 | 学费(元/学年) | 考试科目 |
音乐表演(声乐) 音乐表演(器乐) 音乐表演(钢琴) |
65 | 10000 |
演唱一首歌曲,满分100分 演奏一首乐曲,满分100分 |
舞蹈学(师范) | 15 | 10000 | 剧目,基本功,满分100分 |
书法学(师范) | 8 | 10000 |
①临摹:临摹楷书和隶书各1张,66*44cm宣纸,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②创作:命题创作楷书1份,自由创作限选内容字体1份,66*44cm宣纸,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美术类和音乐学(师范)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不需校考。 |
二、报考条件
广东考点只接受文化高考所在地为广东省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其他省考生报名。按广东省招生办要求报考艺术类校考必须是艺术类考生,拒绝普通类考生报考。必须持有《广东省201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方能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否则后果自负。
1.美术类和音乐学(师范)专业为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并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术科省统考。
2.音乐表演专业为省统考涉及专业,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需参加艺术类术科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我校的艺术类校考。
3.书法学(师范)和舞蹈学(师范)专业为省统考未涉及专业,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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