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职业学院

  • 最新公告:
徽商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011/4/14 16:51:00

  一、学校全称: 徽商职业学院

  二、层 次: 高职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老校区〉;合肥紫蓬山风景区〈新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入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4.录取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8.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3669853、3636837〈传真〉、8580910〈新校区〉 。

  2.网址:http://www.huishangedu.cn

  3.QQ:1366581519

  九、其他须知:

  1.学院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学院设有奖学金、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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